具體報名流程如下:
①登錄
考生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查看本省報名公告,按照導航頁面指引進入本省報名入口。
②注冊
考生須認真閱讀、充分了解本省報考要求后方可進行。注冊時要求考生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碼、姓名、手機號碼、登錄密碼等信息,并在網站認真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電子版),確認承諾方可進行后續(xù)操作。
③填報個人信息
考生本人須如實填寫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是否在校生、畢業(yè)學校、最高學歷等信息,并按照格式要求上傳證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④填報報考信息
考生按照本省公告要求選擇考試類別、考區(qū)、科目(所報科目須一次性勾選,一經審核通過,將無法增加或更改)。提交信息后,考生報考狀態(tài)變更為“待審核”。考生報考有關信息在審核前均可以自行修改。
⑤接受審核
各省考務工作人員將在規(guī)定期限內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審核,考生是否需要到現場見各省報名公告要求。審核通過的考生狀態(tài)變更為“待支付”。未通過審核的考生,可在報名截止日期前修改報名有關信息,重新提交報考信息,重新接受審核。
⑥網上繳費
除浙江省外,各省考生均可通過網上繳納考試費。完成繳費考生的狀態(tài)變更為“報名成功(已繳費)”,完成報名。通過審核,但逾期未繳費考生,報名無效。
擴展資料:
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無犯罪記錄。
原則上應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條件,并應符合本省確定并公布的學歷要求。
應屆在校生報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所有科目采用紙筆考試。筆試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才能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考生通過抽題、備課、試講、答辯等環(huán)節(jié),完成面試。
第一條為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學歷的中國公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具備教師資格。
第四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教師資格制度的組織實施和協(xié)調監(jiān)督工作;縣級以上(包括縣級,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權限負責本地教師資格認定和管理的組織、指導、監(jiān)督和實施工作。
第五條依法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第六條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第七條中國公民依照本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對于確有特殊技藝者,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第八條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測試辦法和標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二)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少數方言復雜地區(qū)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qū)的普通話水平,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標準。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第九條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只需具備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三)項規(guī)定的條件。
參考資料:
報名流程 - 中國教育考試網
《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 - 中國教育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