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辦學、交流、留學這是3種不同的學習方式。
交流和合作辦學必須 納入全國統(tǒng)一招生考試范圍內(nèi)招生。即高考按批次錄取。這兩者,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留學。---中國執(zhí)行的學歷制度,對學歷有衡量的標準,不符合標準。是不會獲得國外學歷的。---教育部對于國外學歷的認證標準1。境外 2。全日制 3。面授 4。全部課程 5。全部學制6。其間獲得該校學籍 7。該校在中國教育部互認名單--必須同時滿足這7個條件。反之,無學歷,屬于交流,必須有國內(nèi)學歷作依托 不能滿足這個條件,不是統(tǒng)招錄取的上完還是高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