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簽證時必須證明自己有一定經(jīng)濟能力的。
建議您和父母一起出行。辦理簽證需提供以下證件:護照1、護照在歸國后至少還有半年以上有效期,護照末頁需本人中文簽名(不要用鉛筆簽名);護照至少留有2頁的空白簽證頁,不含備注頁。
2、如有舊護照,則一并提供原件;如舊護照遺失,提供遺失證明;(注明護照號,是否有簽證記錄和拒簽記錄)。照片半年內(nèi)拍攝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張身份證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如有請?zhí)峁?。關系證明1、18歲以下未成年人必須與父母或父母一方同行,根據(jù)出行情況提供戶口簿復印件。如戶口簿復印件不能體現(xiàn)父母與孩子的關系請?zhí)峁┏錾C明復印件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2、18歲以上成年人,如與父母或父母一方同行,請?zhí)峁┠軌蝮w現(xiàn)父母與孩子的關系的出生證明復印件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在校證明提供打印在學校抬頭紙上的中文在校證明,加蓋學校公章,有學校負責人親筆簽名(具體內(nèi)容和格式詳見樣本)寒暑假期間出游,可用學生證或?qū)W籍卡復印件代替如是應屆畢業(yè)生(除大學生之外),可憑畢業(yè)證書或錄取通知書的復印件和情況說明書代替。資金證明以下財產(chǎn)證明,請盡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簽1.如18周歲以上,請在以下2項財產(chǎn)證明材料中任選1項提交:(1)近6個月的信用卡賬單交易明細(須能夠體現(xiàn)申請人姓名,每月要有一定金額的交易記錄);(2)近6個月的有進出賬記錄的銀行對賬單2.如18周歲以下學生可提供父母名下資產(chǎn)證明個人簡歷填寫完整、真實的個人簡歷一份個人資料表填寫真實完整并本人親筆簽字。確保聯(lián)系電話是準確有效的,并保持暢通便于領館聯(lián)系。簽證申請表請在署名處用黑色水筆中文簽名,簽名務必與護照末頁保持一致。表格由我司統(tǒng)一填寫。擔保金擔保金3萬元/人,將根據(jù)您的材料情況,酌情增加擔保金的額度。回國后憑護照給予返還。如發(fā)生滯留不歸或違反當?shù)叵嚓P法律的情況,擔保金將不予退還。韓國個人旅游簽證材料須知1.銀行開具的時段存款證明不可以;2.韓國領館強調(diào):個人所的稅和良好的出入境記錄是最好的材料3.不建議用車房、尤其是父母的僅僅提供父母房產(chǎn)證的是不接的!4.有過2次以上韓國個別簽證記錄的簽證人,財產(chǎn)證明可以提供復印件。5.自2011年5月1日起申請韓國簽證,領館視個人資料可能要收取5萬元/人的押金,此押金將會在申請人按時回國(不滯留境外)簽注失效后1個月內(nèi)方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