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辦理護照必須本人親自到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如實回答出入境民警的必要詢問。
申請資料(一)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近期免冠藍底彩色光學照片一張及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shù)碼相片檢測回執(zhí)。(二)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三)特殊情形:
1、未滿16周歲的,申請時由其監(jiān)護人陪同,提交其監(jiān)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jiān)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2、屬于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需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3、現(xiàn)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的,由其所屬部隊駐地的縣(區(qū))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不需提交戶口簿,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4、實行政策調(diào)控的地區(qū),須提交相應的出境事由證明。一般時限:受理之日起的十五日。在辦理護照后登陸西班牙駐中國大使館網(wǎng)站查看辦理簽證的具體程序和需要材料,然后按章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