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簽證錄取指紋是在申請簽證遞交資料繳費后錄取的,從2015.10.12號開始這個實行的,要是錄取成功,五年之內再次申請申根簽證不需要錄取指紋 2015年10月12日起,所有申根國家在華已經啟用簽證信息系統,所有簽證申請人在申請申根簽證時將被要求提供生物識別數據(十指指紋和一張數碼照片)。
在啟用新的簽證信息系統之后申請申根簽證的申請人,都必須本人親自遞交簽證申請。申請人在第一次申請申根簽證時錄入指紋,并在將自己的信息成功保存至簽證信息系統中后開始,申請人可在59個月內,如需再次申請申根簽證,則無需重復錄入指紋,即一次錄入指紋后有效期為59個月(約5年)。并且為在任意申根國家提交申根簽證申請后,如已采集生物識別數據并成功獲得簽證的,在后續(xù)申請時,即使此次申請的國家并非上次的申根國,亦無需本人親自前往重復采集。在提交新的申根簽證申請時,只需提供簽證編號和簽證頁復印件作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