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活著的意義在于對社會貢獻的多少,在于得到他人的認可,在于自己感到活得精彩。
其次,學習的意義在于提升自己影響他人的能力,提升他人認可自己的砝碼,在于能更加清楚的認識這個世界。然,知識爆炸式地增長,一個人不可能用一生的時間學到所有的知識,故,只能擇一個專項深入學習。再次,該專項的選擇,要看個人的興趣。所謂人各有志,選擇有所偏向。而海商法作為法律帝國中的一個細胞,結構也是極其復雜,自成體系。最后,深入學習海商法的功利意義,在于其專業(yè)性很強,其他法學專業(yè)學生很難涉足進來,當然賺錢也是相對較多的,就業(yè)競爭小。人文意義在于,該專業(yè)在中國的發(fā)展歷史很短,1993年海商法典才得以問世,其中很多制度還值得研究,屬于處女地。只要肯下功夫,還是大有作為的。但是,海商法入門要求相對較高,首先法學功底要好,特別是民商法;其次,英語水平要求高,最好能出國留學,達到母語級;再次,要有航海資歷最好,能做到船長,或至少是航海專業(yè)、航運業(yè)務上不存在專業(yè)知識上的障礙。時間原因,就寫這些吧,希望對你有所啟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