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算簽的應該是這種吧?商務訪客細類:赴澳進行短期商務訪問。
這包括參加會議、進行商務談判或會談。但是看一下大使館的說法,感覺上很像沒有申請三年多次往返的....大使館的說法是:" 持600類訪客簽證的旅客不能在澳大利亞工作;" 訪客簽證可以一次或多次出入澳大利亞,每次停留不超過三個月、六個月或十二個月;" 申請人可以在申請中指明其希望的出入境次數(shù)及停留時間,但簽證官員會根據(jù)申請人的個人情況發(fā)放簽證;" 一般情況下,3個月的訪客簽證已能夠滿足絕大多數(shù)訪澳者的需要。如需簽發(fā)停留期限更長的簽證,則需要符合特定的條件。例如,申請人為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并且已經(jīng)遞交了移民申請,但移民簽證尚未批準。" 訪客簽證是為了滿足申請人短期訪問澳大利亞而設的簽證類別。因此在一般情況下,此簽證不能作在澳停留超過12個月之用;也不能借助此簽證實現(xiàn)在澳長期居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