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回國后應當先辦理歸國證明,然后進行學位認證:
1、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由中國教育部統(tǒng)一印制,由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發(fā)放的,是用來證明出國留學人員在海外正規(guī)學歷教育機構的學習經(jīng)歷,及所獲得的有關學歷證明、證書等情 況的重要憑證。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 普通留學生:護照;外國人登錄證;學位證;成績單;貼足郵資的回郵信封。
二、 校際交換生:護照;外國人登錄證;留學院校開具的學習事實證明;成績單、回郵信封。
三、 博士后:護照;外國人登錄證;留學院校或研究機構開具的博士后證明、回郵信封。
2、認證學歷。近些年海外假學歷證書增多,有一小部分留學生存在不勞而獲的僥幸心理,學歷認證是一種明確的規(guī)范,也是對海外大學資格的肯定,同時還能防止不知情的留學生上當吃虧。其次,國內公務員考試、資格證書考試和戶口遷移等需要認證的單位增多,導致要求辦理國外學歷認證的個人主見增多。而且,留學生回國工作后的評定職稱、申請科研基金、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等各項證明材料中,都需要出具國外學歷證明。辦理學歷認證的流程:首先,出具相關材料。在辦理學歷學位認證的過程中,留學生需要準備如下材料:二寸彩色證件照片,本人護照;在國外獲得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成績單;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其次,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手續(xù)。目前,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是國內唯一從事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專業(yè)性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是國內外政府機構、各企事業(yè)單位認可度最高的,我國目前共設立了40多個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驗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