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qū)別只是截止和放榜日期不同。ED1的截止日期一般是11月1日, ED2的截止日期一般是1月1日 (也有部分學校是1月15日)。
2、ED1的放榜日期一般是12月中旬, ED2的放榜日期一般是1月底和2月初。
3、由于ED2申請材料需要及時處理, 學校往往給ED1的錄取額大些, ED2錄取額小些(ED2申請的數(shù)量也少些)。
4、EA的申請截止日期比較早,通常在每年的11月1日或11月中旬,錄取結果在12月中旬就能知道。這兩種途徑適合申請美國排名前50的大學的學生。
5、一般來說,他們中學平均成績應達85分以上,托福95分左右(或雅思6.5-7分),SAT至少1800分以上。如果通過RD申請美國前50名的學校,要求則比ED和EA高。
擴展資料
ED、EA的申請截止日期比較早,通常在每年的11月1日或11月中旬,錄取結果在12月中旬就能知道。這兩種途徑適合申請美國排名前50的大學的學生。
ED一般在11月15日截止,ED2一般在1月1日截止,而其RD申請的截止日期一般為1月15日。ED2同樣享受ED的權利,也有ED的義務。
如果學生沒有申請ED, 或在ED中沒有被錄取,可以緊接著申請其他院校的ED2, 錄取后也有義務取消或者撤回對其他學校的申請。
中學平均成績應達85分以上,托福95分左右(或雅思6.5-7分),SAT至少1800分以上。如果通過RD申請美國前50名的學校,要求則比ED和EA高。
雖然ED、EA的申請時間和適用對象相近,但它們之間仍有較大差別。走ED途徑的學生一旦被學校錄取,就不能再選擇其他學校。也就是說,只能申請一所提供ED錄取的學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