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簽證持有者具有在澳打工的權(quán)利,但是在開課期間每連續(xù)兩周打工不得超過40小時。
學生簽證持有者具有在澳打工的權(quán)利,但是在開課期間每連續(xù)兩周打工不得超過40小時。否則,澳大利亞移民局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取消該學生所持有的學生簽證。
然而有以下幾種例外情況:
學生申請的課程中包含的工作實踐內(nèi)容不受打工時間限制;
學生在學校放假期間的打工沒有時間限制;
學生不能在課程開始之前打工,即在學校的注冊確認書(coe)上所標注的課程正式開始日期之前不能打工;
申請人如果有配偶,且申請人是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配偶可以全日制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