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完成香港本科、碩士、博士學位課程之全日制學生,以及在香港各大院校從事研究工作連續(xù)超過6個月之學者; 辦證時間:離港前1個月到中聯(lián)辦辦理“在港留學(工作)證明” 攜帶資料:港澳通行證(如有多本港澳通行證,必須出具有首次來港時學生或工作簽注的舊港澳通行證和最新港澳通行證)和學生證或職員證正本,無須影印副本。
代辦證明:接受代辦留學(工作)證明,需要提交委托人簽署的授權書、委托人的港澳通行證中全部來港學生簽注或工作簽注頁和有委托人相片一頁之影印副本,以及學生證或職員證之影印副本。 工本費:港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