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工卡的申請條件:
1. 難民(a)(3)和庇護人(a)(5)及其家屬可以申請工卡。
申請政治庇護后還在等待中的也可以申請工卡,即通常聽 說的(c)(8)卡。
2. 美國公民的未婚夫(妻)及其子女(a)(6)也可在入境后90天內提出工卡申請。美國公民的配偶及其子女(a)(9)可以申請 工卡。
3. 已經遞交綠卡申請者,在綠卡申請等待期間,也可以申請工卡(c)(9)。
4. 獲得免驅逐身分的,即拿到(a)(10)卡的,可以申請工卡。
5. 申請或獲得暫緩驅逐令的非法移民,也可以申請工卡,即拿到(c)(10)卡的人。
6. 出于社會或公共利益考慮而獲準進入美國的,即屬于(c)(11)卡的人,可以申請工卡。
7. 有最后的驅逐令(在身,但因為種種原因暫時沒被驅逐,而處于被監(jiān)控狀態(tài)的非法移民,也可以申請工卡,即申請(c)(18)卡的人。
8. 家庭暴力等的受害人及其親屬可以申請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