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滿分與及格標準:自考每門課程的滿分是100分,60分及以上算及格12。
成績評定:自考成績的評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項目先按百分制評分,再折算成五個等級為最后成績。
90至100分為優(yōu)秀,80至89分為良好,70至79分為中等,60至69分為及格,5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1。學位課程平均分要求:對于想要申請學位的自考生,3門學位課程平均成績需要達到70分以上且3門學位課程中單科成績不低于65分;畢業(yè)論文成績達到優(yōu)良評級,也就是75分以上1。有的院校只要求自考平均成績70分,所以具體學士學位證申請標準以院校規(guī)定為準3。學分績點計算:自考成績的計算方法是按照學分績點計算。學分績點計算公式為:課程學分×課程績點=學分績點。其中,課程績點是由學校規(guī)定的,一般為4分制,績點范圍為0-4分。學分績點是指所有科目的學分績點總和除以所有科目學分總數(shù)2。補考與重修:自學考試不設補考,可參加本課程下一輪次的考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