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因傷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需長期治療或誤課,由監(jiān)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學校審核后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學生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應辦理休學手續(xù)。由監(jiān)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審核,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畢業(yè)年級學生一般不予休學。學生休學期滿,須按期復學。復學時,由學生向學校提交書面復學申請、原休學證明信及有關證明,經學校審核后,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學校對復學的學生,應及時編入相應的班級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