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護照快到期了提前六個月可以申請辦理,由本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
一、護照快到期了更換護照只需要護照持有人申請換發(fā)或者補發(fā)普通護照,在國內,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在國外,由本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
二、申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予簽發(fā)普通護照:
(一)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二)無法證明身份的;
(三)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四)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后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規(guī)定申請換發(fā)或者補發(fā)護照:(一)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的;(二)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三)護照損毀不能使用的;(四)護照遺失或者被盜的;(五)有正當理由需要換發(fā)或者補發(fā)護照的其他情形。護照持有人申請換發(fā)或者補發(fā)普通護照,在國內,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在國外,由本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后申請換發(fā)或者補發(fā)普通護照的,由本人向暫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的換發(fā)或者補發(fā),按照外交部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