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美國綠卡(永久居民卡)后,五年內并不強制必須申請入籍成為美國公民。
美國移民法規(guī)定,持綠卡滿五年(某些情況下通過與美國公民結婚獲得綠卡的可能只需三年)且滿足特定條件后,可以申請歸化為美國公民,但這并非強制要求。如果選擇不申請入籍,永久居民仍可繼續(xù)保留其綠卡身份,并在有效期內在美國合法居住和工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長期不在美國居住可能會影響綠卡的有效性,因為永久居民需要保持連續(xù)的居住意愿和實際的居住時間,以避免被認為是放棄了永久居民身份。此外,美國公民相對于永久居民享有更多的權利和福利,包括投票權、攜帶家庭成員更容易、不受居住要求限制等。因此,許多符合條件的永久居民會選擇申請入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