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經(jīng)濟適用房、廉租房,也有低收入人群的住房補貼。
但它不叫經(jīng)濟適用房,美國各州叫法也不同。在紐約叫"可負擔住房"。"可負擔住房"是根據(jù)房租定義的,如果房租占一個家庭總收入的30%以下,那么這樣的住房就算做"可負擔住房"。市政府給開發(fā)商提供了兩種選擇,如果按當?shù)丶彝テ骄杖氲?0%來計算是否"可負擔"(即房租低于當?shù)丶彝テ骄杖胨降?8%),則只要提供25%的公寓作為可負擔住房;如果按平均收入的80%來算是否"可負擔"(房租低于當?shù)仄骄杖氲?4%),則需要拿出30%的住房作為可負擔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