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
2.由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出生證明表或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情況調查表。公證書在美國、法國、泰國使用的,還應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兩張,如果需要增加公證書件數(shù),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張照片。
3. 如果辦理《出生證》公證,除提供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外,還需要提供出生醫(yī)院出具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提供以上證件材料后,申請人須按要求填寫由公證機構制發(fā)的公證申請表。公證處經(jīng)審核,確認申請人所提供的材料沒有疑誤,便可出具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