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辦理的話影響肯定是有的,再次申請日本留學簽證的時候必須寫上次放棄在留的原因,而且理由要誠懇且是入管覺得合理并可以接受的,因為你再次申請的時候入管會考慮這次申請如果再給你批復在留的話你會不會和上次一樣放棄,所以這個很重要的。
另外留學簽證辦好后有效期也就三個月,三個月內(nèi)沒有拿著在留之類的文件去日本激活簽證的話一年的留學簽證自然就作廢了。至于在簽證有效期內(nèi)辦理旅游簽和商務簽,是可以的,只是在辦理簽證的時候?qū)懸粋€銷簽的說明就行。不過不太建議辦理工作簽。以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