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國同事聊過,感覺差別很大:
1. 美國是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個稅,國內是以個人為單位繳納;2.美國認可避稅上的操作,比如做過去的一年內家里面有人生重病,或者是有一方無工作等等,是可以給予減免稅款的。
國內不論如何,只要你有收入就要交,而且是錢給你之前就得交,沒有合理避稅一說(因為就沒法避),當然偷稅是另外一回事;3.美國的個稅不是一刀切的固定稅率,會參考你的家庭、婚姻、工作狀況等等;4.好像每個州的個稅繳納情況不一樣,但感覺稅率比國內的低。之前,有一老美總監(jiān),40歲單身,高收入,這樣的人群在美國需要承擔較高的稅率。閑聊才知也不過13%的稅率,而在國內收入超過5000元部分就需要承擔20% !所謂按家庭報稅,確實很常見。但也只是其中一種方式,你可以選擇按家庭(夫妻),按個人,按戶主等方式報稅。美國人報稅,是他們對這個體系的信任與依賴,稅收記錄會跟隨他們一輩子,成為個人信用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如果一個人要自己做老板,他前面打工時的納稅記錄很關鍵,如果前面有漏報誤報,可能會被追討甚至起訴。他的企業(yè)也會被牽連。如果有嫌疑重大漏報,追查期限是“永遠”。工薪族的繳稅方式,和中國類似,是代扣代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