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一年對以后沒有什么影響,結束后可以繼續(xù)完成學業(yè)。
申請休學的流程:
1、學生由于生病原因,經校醫(y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后,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xù)。
5、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yǎng)。材料補充: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1、學生因傷、病經醫(y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yǎng)占一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2、根據(jù)考勤,一學期因病請假而累計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3、因某種特殊疾病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4、在允許修業(yè)年限內,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特殊情況經學校批準可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