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自己所在單位匯報留學經歷。
一、登記回國信息請于回國之日起3個月內在“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網址:https://apply.csc.edu.cn)中登記回國信息,并按國內推選單位、工作或學習單位要求辦理回國報到手續(xù)。詳見國家留學基金委編制的《出國留學人員須知》。
二、提交心得體會1. 3000字以上的心得體會(內容可包含但不僅限于:留學單位簡介、留學生活概況、留學期間開展研究的情況、取得的研究成果、經驗體會以及對學校選派工作的建議等;word版)。
2. 留學期間有關學習、生活等場景的照片若干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