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mmar school是文法學校。
文法學校是西方一種歷史悠久的普通學校類型,是英國近現(xiàn)代主要中等教育機構。發(fā)源于古代希臘雅典,為私立初等學校。以荷馬的史詩《伊利亞特》、《奧德賽》及赫西俄德的詩篇為主要教材,學習計算常利用手指、計算板、算盤等演算工具。學生可同時進入以學習音樂為主的弦琴學校。材料補充:文法學校的演進過程:
1、公元前3世紀起,大量希臘教師及被釋奴隸在羅馬充當家庭文法教師或開辦希臘文法學校,招收12歲~16歲兒童,多為貴族階層子弟。教育內容大致分文學和科學兩方面。文學主要學習荷馬和其他經(jīng)典作家的作品, 后語法學習漸占重要地位。科學主要學習幾何學、算術及部分音樂理論,但在教學中不占重要地位。教師多為來自希臘本土或希臘化地區(qū)富有教學經(jīng)驗的文法學家。
2、至公元前 1世紀初,希臘文法學校漸為私立中等學校性質的拉丁文法學校所代替。
3、?1世紀至 4世紀,公立拉丁文法學校逐漸遍布羅馬帝國的許多城鎮(zhèn),拉丁文法和詩歌的教授較之希臘文占據(jù)更主要的地位。富裕家庭的男孩一般 12歲~13歲入學,主要學習拉丁文法和希臘語教材。經(jīng) 3 年~4年時間達到熟練使用拉丁語和希臘語的程度,以便學習高一級的雄辯術課程。
4、5世紀后羅馬帝國衰落,古羅馬的拉丁文法學校幾乎消失。對拉丁文法的教授則為教會學校及 8世紀法蘭克王國和英格蘭等地的宮廷學校所繼承。中世紀后期的城市商業(yè)及醫(yī)科等學校中亦將拉丁文法列為重要課程。
5、14—17世紀歐洲文藝復興及宗教改革中,拉丁語、希臘語教學再度受到普遍重視,各國均設有此類學校。學校一度流行模仿西塞羅文體的形式主義,普遍實行體罰。在英國,即稱“文法學校”。
6、自英國在北美建立殖民地并于 1635年首創(chuàng)波士頓拉丁文法學校后,亦逐漸成為 17、18世紀美國中等學校的主體。18世紀后兼事升學準備和培養(yǎng)牧師、醫(yī)生、律師、商業(yè)金融人員等,修學年限延長為 6年~7年。學習拉丁語的古典氣息仍濃,但現(xiàn)代語和自然科學的教學亦日益加強。
7、英國 1902年的《巴爾福教育法》授權地方教育當局興辦和資助文法學校,把它作為英國中等教育的主體, 增設自然科學課程。1944年《巴特勒法案》將其正式納入國家學校教育系統(tǒng), 作為兒童 11歲通過一次選擇性考試所能升入的中等學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