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入國管理以及難民認定法第22條規(guī)定,以下三點作為永駐資格審核時的標準。
一。素行要件:素行が善良であること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會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二。獨立生計要件:獨立の生計を営むに足りる資產(chǎn)又は技能を有すること能夠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現(xiàn)有的資產(chǎn)以及技能能夠推斷出以後可以在日本進行正常安定的生活。三。國益要件:その者の永住が日本國の利益に合すると認められること必須能夠認定對日本所做出的貢獻(在永駐申請時,此點將作為重點審核),具體審核對象有以下四點:1,原則上在日本連續(xù) 10年以上(注1)獲得在留資格,并且其中有連續(xù) 5年作資格或者居住資格(注2)。
2,在日本沒有任何刑事犯罪以及罰金等問題,履行合法的納稅義務。
3,在所有的在留資格期限中,必須擁有過最長期限的在留資格。(比如,入管法規(guī)定工作簽證的在留資格期限是1年至3年,3年的資格屬於最長的期限自個,所以在申請永駐的時候,必須有過曾經(jīng)獲得過 3年簽證的經(jīng)歷)4,從公眾的角度審核,是否有危害社會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