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一、申請對象: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東莞市戶籍,小孩是非東莞市戶籍(含未入戶)的起始年級適齡兒童。其中,申請小學一年級必須年滿6周歲,申請初一年級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yè)生。
二、申請年級: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三、申請地點:父或母戶籍所在地所屬地域公辦小學四、所需材料1.個人書面申請;2.父母以及小孩的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小孩的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未入戶的,還須提交當?shù)卮寤蛏鐓^(qū)出具的關(guān)系證明);3.現(xiàn)就讀幼兒園或小學的就讀證明。
五、安排入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各公辦小學按本地戶籍生同等待遇接受其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