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需具備以下條件 ①申請人必須獲得博士學位、品學兼優(yōu)、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
②申請人首先向有意向的設站單位提出申請,并根據各設站單位的具體招收要求提供審核材料。
③如申請的進站單位為工作站單位,應區(qū)分其是否具有獨立招收資格,如不具備獨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資格,還應同時向流動站單位提出聯(lián)合招收的請求。
④所申請的單位初審合格后,報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辦公室核準并注冊。
⑤博士后本人流動期間,在博士后設站單位落常住戶口;博士后期滿分配工作后,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接收單位落常住戶口。除經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博士后管理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外,申請人不得進入授予其博士學位的單位同一個一級學科的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申報材料(所需材料均需一式4份,聯(lián)合招收需一式5份) 申請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員進站需遞交的材料: ①博士后申請表; ②專家推薦信; ③博士學位證書和畢業(yè)證書復印件(暫未拿到證書者可請學位授予部門出具決定授予學位的書面證明和已通過博士論文答辯的決議書復印件,獲學位證書后須及時補交證書復印件); ④培養(yǎng)單位證明或有關用人單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見(屬于國家統(tǒng)招統(tǒng)分的博士畢業(yè)生,須由博士培養(yǎng)單位的有關主管部門提供書面證明;凡屬委托、在職、定向培養(yǎng)和現役軍人及其他已有確定工作單位的申請人,須提交原工作單位或有關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同意本人做博士后的意見,并注明對其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見); ⑤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⑥在國(境)外獲得博士學位的申請者,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推薦意見》、《留學博士回國做博士后意向書》(最好再附一些能反映本人目前研究工作情況的論文資料)。
⑦申請到企業(yè)博士后工作站做博士后,還需遞交下列材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項目立項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項目指導小組考核意見表》;《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后研究人員協(xié)議書》。博士后(Postdoctoral):是指在獲得博士學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機構從事一定時期科學研究工作的學歷。也指在博士后流動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進行專題研究的人員。需要注意的是,博士后不是學位,而表示的是一段工作經歷或學歷。而且在國外也有一些不具有博士學位,但確實是在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的研究人員,所以博士后更確切地說是臨時的科研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