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就法學研究而言,目前學界兩塊很熱。
一是新儒家法學,這個主要是考古,引經(jīng)據(jù)典,詮釋經(jīng)典,自然不需要英語;另一個,應該說是一種研究方法,就是比較分析法,比較國內外就某一法律問題的相關或者類似的規(guī)定,研究學說。如果英語好,可以直接查閱國外的法律條文,和學術著作。這樣子做的好處是,你的理解是第一手的,不是別人理解翻譯玩解釋給你聽的。而且研究中有很多外文文獻,會很高大上,加分項。而且現(xiàn)在法學理論界青壯年一代的領軍人物,清一色都是海歸,這也是個大趨勢。英語好能不重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