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的法學實力倒不是國內前幾名的,在教育部官方的學科評估排名中排在第13名。
不過復旦的聲譽極高,所以綜合下來也是很不錯的復旦大學法學院初創(chuàng)于1929年(法律系),是復旦大學下屬院系之一。幾經改組與調整,1981年恢復法律學專業(yè),1983年重建法律系。
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礎上正式組建單一學科的法學院,如今復旦法學院已經發(fā)展成為華東地區(qū)、乃至全國,重要的法律人才培養(yǎng)基地和科研重鎮(zhèn),為我國司法界培養(yǎng)的大批高層次、復合型、實踐型人才。復旦大學法學院位于復旦大學江灣校區(qū),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2010年新增,2011年獲得教育部備案);設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007);民商法學科被列入上海市重點學科建設計劃(2007)。復旦大學法學院現(xiàn)有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和國際法學等九個學科組和民商法研究中心、國際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國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較法與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與東亞國家研究中心、訴訟法研究中心等八個學術研究中心。
2003年與2005年先后獲批設立國際法學、民商法學博士點;2007年,經國家人事部批準設立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同年,民商法學科被列入上海市重點學科建設計劃。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2011〕8號文件《關于下達2010年審核增列的博士和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名單的通知》,我校自行審核申報的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已獲準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