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說明:年滿10周歲可申請加入深圳義工 《深圳市義工聯(lián)合會章程》規(guī)定義工入會最低年齡由14周歲調整為10周歲 ;根據《章程》,加入義工聯(lián)的會員享有以下權利: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參加義工組織開展的義工服務活動;要求獲得義工服務必需的條件和必要的保障;請求義工聯(lián)幫助解決在義工服務期間遇到的實際困難;對義工聯(lián)提出建議、批評與監(jiān)督;有困難時優(yōu)先得到義工服務。
義工聯(lián)合會會員還要履行以下義務:不得向服務對象收取報酬或者借錢、借物、謀取其他利益;對服務對象的隱私予以保密;不得以義工或者本會的名義組織或者參與違反義工服務原則的活動;除法人義工會員外,在服務期間不得接受服務對象的捐贈。 個人義工報名須知: 一、 個人申請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自愿從事義工服務; (二)承認和遵守《深圳市義工服務條例》和本會章程; (三)年滿14周歲,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四)符合從事的義工服務所要求的身體條件、服務技能或服務資格。 二、 個人義工申請須經如下程序 (一) 申請人提交入會申請表; (二) 本會進行資料審核; (三) 雙方簽定義工服務協(xié)議; (四) 本會進行入會培訓后,發(fā)給義工服務證件及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