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外地人可以在浙江考,浙江教師資格證的考試對象一般為以下幾類:
1、凡浙江省內(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省)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2、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過渡政策,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3、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含“專升本”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4、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仍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