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于1884年實行了《工人災害賠償法》。
隨后英國推行了《雇主責任法》;法國、美國、日本等也在各國的法規(guī)中規(guī)定了職業(yè)傷害賠償原則,形成了雇主責任保險,即受害者或其遺屬直接向雇主要求補償,雇主(或雇主聯(lián)臺會)直接給他們支付津貼。雇主責任保險雖然有一些對受害者或其遺屬的賠償措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比如賠償費經常是一次性支付,缺少受害者或其遺屬真正需要的長期補償,雇主往往無法擔負大額賠償,所以受害者難以及時、公正地得到賠償。
什么法律源于德國,麻煩給回復
它于1884年實行了《工人災害賠償法》。
隨后英國推行了《雇主責任法》;法國、美國、日本等也在各國的法規(guī)中規(guī)定了職業(yè)傷害賠償原則,形成了雇主責任保險,即受害者或其遺屬直接向雇主要求補償,雇主(或雇主聯(lián)臺會)直接給他們支付津貼。雇主責任保險雖然有一些對受害者或其遺屬的賠償措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比如賠償費經常是一次性支付,缺少受害者或其遺屬真正需要的長期補償,雇主往往無法擔負大額賠償,所以受害者難以及時、公正地得到賠償。
法律行為的概念來源于德國注釋法學派
文章從探討法律行為概念入手,提出應在法律行為中突出意思表示的內容,并探討了法律行為與意思表示的關系和區(qū)別。民法典中設立法律行為制度的必要性。在討論法律行為制度的內容構架時作者對該制度與債法總則、合同法總則的關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