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以辦理護照。
辦理材料一、基本材料: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shù)字相片采集回執(zhí)》。
3、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注:如廣東省內戶籍人士未遇到下列情況,只需準備上述材料即可。
二、非廣東省戶籍需提交:
1、持有深圳市居住證的非廣東省居民:除常規(guī)材料以外,還需提交深圳居住證。
2、未持有深圳市居住證的非廣東省居民:按照戶籍地辦理所需材料辦理即可,具體所需材料需咨詢戶籍地出入境部門。
三、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根據(jù)實際情況還需準備:
1、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提交戶口簿(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交驗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
2、對于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監(jiān)護人須陪同申請人到公安機關遞交申請,同時提交監(jiān)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復印件,交驗原件(戶口簿如可完成系統(tǒng)核查的,則無需提交)(監(jiān)護人無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需提交監(jiān)護人委托書,以及監(jiān)護人、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復印件,交驗原件),并提交與監(jiān)護相關的材料:(1)監(jiān)護人是申請人的直系親屬的,提交申請人的出生證明復印件并交驗原件,如申請人提交的戶口簿能反映出監(jiān)護人信息的,可不提交出生證,只需提交監(jiān)護人的戶口簿復印件并交驗原件;(2)、監(jiān)護人不是申請人的直系親屬的,需提交能證明監(jiān)護權的相關材料復印件,交驗原件;(3)、監(jiān)護人是單位的,提交監(jiān)護單位出具的監(jiān)護證明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并在申請表上的其他監(jiān)護人簽名欄加蓋單位公章。注:監(jiān)護人和申請人需同時到場進行辦理。
四、屬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的還需提交:
1、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的,交驗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補發(fā)除外)、有效定居國外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五、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需提交:
1、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須提交規(guī)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單位意見的《關于同意__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六、屬軍人的還需提交:
1、屬軍人的,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軍校學員證)并提交復印件。
2、屬登記備案軍人的,還須提交規(guī)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單位意見的《關于同意__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七、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讀的非深戶籍大學生: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讀的非深戶籍大學生,提交學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讀證明。辦理流程1、進入深圳市公安局官網(wǎng),點擊政務服務中的個人業(yè)務,首次登錄需要注冊(需提供姓名、身份證、手機號);2、選擇出入境業(yè)務,在窗口業(yè)務預約辦理中選擇符合自己情況的辦理條件;3、選擇預約地點和預約辦理時間;4、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和選擇領取方式;5、成功后申請人將會收到手機短信,顯示預約成功,預約成功后只需攜帶相關材料在指定時間到達預約辦理地點進行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