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申請人尚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免交,但要提供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1、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2、現(xiàn)役軍人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原件及復印件;3、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二)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一張(規(guī)格48X33mm)及該照片回執(zhí)(所提交的相片要與該回執(zhí)一致);(三)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監(jiān)護情況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通過系統(tǒng)核查,如無法核查的,需提交監(jiān)護關系證明(如出生證明)以及監(jiān)護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若監(jiān)護人無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jiān)護人委托書原件以及陪同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四)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提交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關于同意XXX申辦出入境證件的證明”的證明文件。(該證明格式可于辦證大廳領取或在珠海市公安局政務網(wǎng)www.zhga.gov.cn下載,請使用A4紙打印)?,F(xiàn)役軍人須提交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tǒng)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普通護照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