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護照換發(fā)一、辦理條件(一)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距離到期日一年以內)。
(二)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簽證頁少于三頁)。(三)護照有效期過期的(非正常換)。
二、所需材料持照人須親自來使館申請并遞交以下材料:(一)如實逐項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回國證明申請表》1張。(請在《下載表格》一欄中點擊下載表格)。(二)小2寸近期(半年內)、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3張(尺寸為48mm×33mm,頭部寬度:21mm×24mm,頭部長度:28mm×33mm),相片必須顯示頭部的正面,可見雙耳,五官清晰,不能佩帶帽飾等飾品,并請將其中1張粘貼在護照申請表上。不接受黑白、翻拍或用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三)護照原件及其復印件[ 資料頁、延期及加注頁(無內容則不需復?。。(四)有效新加坡居留證原件及復印件(PR, EP, SP, WP,STP,DP, SVP等,持PR者,如有效期到期,則需提供RE-ENTRY PERMIT)。(五)21周歲以下的持照人,還需提供:1)本人出生公證書或新加坡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父母雙方的護照、新加坡居留證原件及復印件(父母不持有新加坡長期居留證件的,則須提供父母清晰的戶口簿復印件;父母雙方或一方不是中國公民,還需提供持照人沒有取得其他國籍的證明;父母離婚,還須提供小孩監(jiān)護權歸屬證明和離婚證或離婚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父母一方已故的,還需提供死亡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六)護照過期的,須填寫護照過期說明;如持PR者,還須提交新加坡移民廳出具的未加入新加坡國籍的證明。(七)領事官員要求的與申請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以上說明如有不盡之處,以大使館解釋為準。
三、辦證所需時間和費用(一)由于護照需在香港制作,護照換發(fā)需10個工作日,不受理急件。(二)費用:95新元。(三)取證時,請在1號窗口付費(只收現(xiàn)金),憑收據到2號窗口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