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Disc Jockey)是指音樂播放員,負責在社交場合、廣播電臺、夜總會等地播放音樂以供人們欣賞和跳舞。
DJ的歷史可以追溯到20世紀早期,而沒有一個單一的人可以被確定為DJ的絕對創(chuàng)始人。然而,有一些人在DJ文化的發(fā)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個重要的早期DJ是美國的弗蘭西斯科·克萊爾(Francis Grasso),他在20世紀60年代在紐約的夜總會中首次使用了連續(xù)播放音樂的技術(shù),這被認為是現(xiàn)代DJ的起源之一。另一位對DJ文化產(chǎn)生巨大影響的人是美國的大衛(wèi)·莫拉爾(David Mancuso),他在20世紀70年代早期在紐約創(chuàng)辦了一個名為 "The Loft" 的私人派對,這被認為是迷幻/舞曲音樂的先驅(qū),并幫助塑造了現(xiàn)代舞曲文化。此外,電子舞曲(EDM)的發(fā)展也為DJ文化帶來了新的高度,早期的電子音樂制作家和DJ,如尚·米歇爾·貝爾(Jean-Michel Jarre)、胚胎、卡爾·考克斯(Carl Cox)等都對電子音樂的演變做出了重要貢獻??偟膩碚f,DJ文化是一個集眾多人的努力和創(chuàng)新于一身的產(chǎn)物,沒有一個單一的人可以被稱為DJ的絕對創(chuàng)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