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的藝術設計和產品設計確實是有本質的區(qū)別,因為出發(fā)點是不太一樣的,怎么說呢,因為比如說產品設計,他的出發(fā)點可能更多的是考慮在產品本身的功能這一塊的設計,以及我們如何把這些功能體現出來,包括產品的造型結構,這都屬于設計的本身,所以說產品的設計出發(fā)點是為了滿足一些功能和使用來進行的,可以說是這種設計是帶有功利性的,當然也會考慮到美學這一塊的東西,是讓產品設計出來的,更有個好的視覺效果,但這個做不是作為一個核心的因素,而是作為一個兼顧的方面。
藝術設計相對產品設計就寬松了很多,它具有更大的自由度,藝術設計師可以把自己的理念和想法以及對美的理解都體現在自己的產品上,而不用考慮產品本身會帶來什么,他需要的是一種視覺,傳遞到心里的一種共鳴和反應,所以說藝術設計的出發(fā)點是為了追求美和精神是愉快的,他并沒有什么功能性和產品設計的對象這樣的一些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