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心理學角度說,行為藝術的本質,是“自我實現(xiàn)”。
有人說,行為藝術可以定義為一種自由的生命活動。根據(jù)亞伯拉罕·馬斯洛的“人本主義心理學”而言,行為藝術只是偏離于大多數(shù)人的常態(tài)認知的自我實現(xiàn)方式。馬斯洛人本主義認為,個人的行為決定于他自己,決定于他自己的需求和自由意志。在早期,有一種“存在主義哲學”。在認識到其缺陷以后,亞伯拉罕·馬斯洛說,我們需要一種科學的,比存在主義更加有證明力的心理學去“思考那些一直由非科學家解決的問題——宗教、詩歌、價值觀、哲學和藝術。”行為藝術,就是這樣一種特殊的、希望得到自我實現(xiàn)的行為,至于加上藝術兩個字,倒并不那么確切。它并非真正的大眾通俗理念里的藝術,而是一種表達方式。行為藝術符合人本主義心理學的4大要點:
1、人的責任:想對外表達“每個人都有能力得到自己想要的自由”;
2、此時此刻:只有按生活的本來面貌去生活,我們才能成為真正完善的人。只有生活在此時此刻,人才能充分享受生活;
3、個體的現(xiàn)象學:沒有人比你自己更了解自己。鼓勵你自己去克服自己所遇到的暫時的困境;
4、人的成長:除非有困難阻礙我們,否則我們會不斷朝著完善的狀態(tài)發(fā)展。所以,綜上所述,行為藝術,就是那些自稱為藝術家的人,或有意或無意,通過偏離于大多數(shù)人的常態(tài)認知的方式,進行的“他們自我”對社會認知的表達行為,包含著呼吁、疑問和探索。若用一句話來闡釋的話,個人以為,所謂行為藝術,就是那些人面對無可言喻的現(xiàn)實時,表現(xiàn)出來的態(tài)度。至于那些花樣,也可謂“吟安一個字,捻斷數(shù)莖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