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考音樂特長生考試項目和分值根據(jù)考生所報考專業(yè),每位考生必須參加兩項考試,分別為特長考核+音樂素質測試(每個省份要求不同)。
具體內容如下:A.特長考核(滿分70分):(1)聲樂類(70分):演唱自選歌曲一首,限時5分鐘,自備伴奏帶(CD)或清唱。評委可要求考生從曲目的任何地方開始或結束表演。
(2)器樂類(70分):演奏自選樂曲一首,限時5分鐘,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評委可要求考生從曲目的任何地方開始或結束表演。
(3)舞蹈類(70分):基本功展示(前橋、后橋、大跳、小跳、平轉等)和表演自選舞蹈片段或組合,限時5分鐘,練功服、音樂伴奏(CD)自備。評委可根據(jù)考生情況,指定表演內容。在特長考核中,評委在考生因各種原因占據(jù)時間過長(5分鐘以上)的情況下有權終止其考試。B.音樂素質測試(滿分30分):(1)音高模唱(10分);(2)節(jié)奏模唱(10分);(3)旋律模唱(10分);其中(1)、(3)項用“啊”或“啦”模唱,(2)項用“噠” 模唱,每組彈奏不超過兩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