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面試結束后的半個月內,部分省份會發(fā)布現場選崗的相關通知,讓考生來選擇意向單位。
由于可選擇的單位是經過篩選后給出的可選項,畢業(yè)生與單位之間是相互選擇的,雙方認可的情況下簽定三方協(xié)議。此外,有的人資可能會采取電話方式進行溝通選配單位,大家要注意電話接聽。選崗規(guī)則各省公司的選崗規(guī)則和方式可能會有所差異,主要分為按志愿選崗和按成績選崗兩種。按志愿選崗按照志愿順序,分三輪進行單位選擇。每輪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單位并簽字確認。未選到單位的考生,參加下輪的選擇。如入圍考生放棄,所剩下計劃由未入圍考生按分數高低依次選擇。選擇過程中,綜合成績相同者,采用抓閹方式決定先后順序。按成績選崗直接以成績排名進行選崗,不參考報名志愿,招聘人數較少的專業(yè)會以此種方式。一般按照綜合成績高低進行排序,綜合成績高者排名在前,優(yōu)先選崗。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則筆試成績高者排名靠前;當綜合成績相同且筆試成績也相同時,則高學歷、985院校、211院校考生靠前;同一學??忌?,根據上傳成績單,則績點(或平均成績)高者排名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