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獸主義名詞解釋: 亦稱“野獸派”。
繪畫流派。
20世紀初出現(xiàn)于法國。
1905年巴黎秋季畫展(沙龍)上,馬蒂斯(Henri Matisse, 1869—1954)等畫家的作品因色彩和筆觸特異、形象夸張變形而引起強烈反響,評論家伏克塞勒(Louis Vauxeelles)用“野獸的籠子”譏諷之,“野獸主義”由此得名。該派主張用原始眼光或用兒童眼光來觀察現(xiàn)象世界,順從本能進行創(chuàng)作,強調繪畫表現(xiàn)主觀感受和直覺,用單純的表現(xiàn)手法表現(xiàn)“只能感覺到的”客觀事物的“真實”。在技法上試圖用色彩來表達自我精神,直接從錫管中擠出最鮮艷的顏料,把它們互相并列擺在一起而不用中間色調緩和。其畫色彩對比強烈,線條粗獷有力,多用大色塊,不用明暗法。企圖讓人看了畫后感到精神上的安慰和舒適。馬蒂斯在1908年寫的《一個畫家的札記》中指出,被描繪的對象須通過譯成色與線的簡單的、純粹的平面價值使之實現(xiàn)“本質的東西”。盡管這種“翻譯工作”已完全改變了對象原來的形和色,但卻使它們上升到理想的狀態(tài),達到裝飾性和表現(xiàn)性的絕對合一。野獸主義沒有固定的組織,各人的畫風和技法也各異。野獸主義繪畫到1907年達到頂峰,幾年后即告消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