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出納,財產(chǎn)物資核算,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往來結算,總帳報表,稽核,檔案管理等。
可從事企業(yè)、事業(yè)、金融、外貿、財稅、審計等部門的會計及會計電算化工作商業(yè)銀行、農(nóng)村信用社的信貸、營銷、柜員服務等具體工作。 開展會計電算化和管理會計的單位,可以根據(jù)需要設置相應工作崗位,也可以與其他工作崗位相結合。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1)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 (2)出納; (3)資金管理; (4)預算管理; (5)固定資產(chǎn)核算; (6) 存貨核算; (7)成本核算; (8)工資核算; (9)往來結算; (10)收入利潤核算; (11)稅務會計; (12)總賬報表; (13)稽核; (14)會計電算化管理; (15)檔案管理等。這些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各單位可以根據(jù)本單位的會計業(yè)務量和會計人員配備的實際情況具體確定。需要注意的是,為貫徹內部會計控制中的“賬、錢、物分管”的原則,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對于企業(yè)的會計人員,應有計劃地進行崗位輪換,以便會計人員能夠比較全面地了解和熟悉各項會計工作,提高業(yè)務水平。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離崗,要將其經(jīng)管的會計賬目、款項和未了事項向接辦人員移交清楚,并由其上級主管人員負責監(jiān)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