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伯特的稱號是“藝術(shù)歌曲之王”,海頓是“交響樂之父”,約翰
"施特勞斯“圓舞曲之王”,前邊的大都是作曲家,卡拉揚是唯我獨尊的指揮帝王,世界十大著名指揮家。
2、巴赫,德國作曲家、風(fēng)琴演奏家,人稱“音樂之父”,大家熟悉的部勃蘭登堡協(xié)奏曲、十二平均律,其中十二平均律被稱為音樂的“舊約”
3、貝多芬,德國作曲家,有“樂圣”的美譽,大家比較熟悉的曲目是交響曲第五號命運,第九號英雄,鋼琴奏鳴曲第十四號月光,他的鋼琴奏鳴曲是鋼琴音樂中的“新約”
5、海頓,號稱“交響樂之父”,主要曲目是倫敦交響曲以及告別、母雞和牛津交響曲等
6、舒曼,是浪漫派的巨匠,他的童年情景、鋼琴協(xié)奏曲還是很好聽的
7、莫扎特,奧地利作曲家,是公認(rèn)的最偉大的音樂天才,3歲彈琴,5歲作曲,他的音樂與人體神經(jīng)有獨一無二的微妙感應(yīng),所以莫扎特效應(yīng)的CD滿天飛,他的鋼琴協(xié)奏曲、小提琴協(xié)奏曲如行云流水,高雅脫俗,還記得那首小星星嗎,就選自小星星變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