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考試主要科目有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年級及以上)、品德與生活(或品德與社會)、科學。
附屬科目有體育、藝術(shù)(音樂和美術(shù))、健康、法制、信息技術(shù)、綜合實踐。小學教育除了教育的特點外,還有獨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
二是義務性;
三是全面性。初等教育機構(gòu)最早產(chǎn)生于十六世紀的德國,由城鎮(zhèn)主辦,教習實用知識和新教教義。教授學童識字的“小學”,古代也叫“蒙學”,包括教育階段及教育場所兩種含義。教育內(nèi)容主要是識字、寫字和封建道德教育。教材一般為《蒙求》、《千字文》、《三字經(jīng)》、《百家姓》、《四書》等。沒有固定年限。采用個別教學,注重背誦,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