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戲 在教育學和心理學的研究領域,對游戲的研究總是從三個方面下手:
(一)游戲的定義 (二)游戲的屬性 (三)游戲的功能
迄今為止,教育學、心理學界對幼兒游戲已經取得了基本的共識:在“剩余精力學說”的基礎上,運用唯物辯證的方法論,找出了幼兒游戲的真正原因:幼兒身心的飛速發(fā)展和幼兒的心理特點,需要參與真正的實踐活動與幼兒本身實際能力不夠之間的矛盾;從而認定:游戲是兒童最喜歡的主要活動,是幼兒生活的主要內容。也就是說:游戲是幼兒對生長過程的一種適應,幼兒的所有學習主要是在游戲中發(fā)生完成的。
從游戲活動與學習、勞動活動的區(qū)別來看,游戲具有下列屬性和特點:
1、游戲是幼兒主動的自愿的活動 幼兒的主動性是游戲的主要特點,游戲是適應幼兒的內部需要而產生的,使得幼兒樂于參與游戲并且易于在游戲中受到教育。
2、?游戲是在假想的情境中反映現實生活 幼兒的游戲是在假想的情境中發(fā)展,進行的是假想的成人實踐活動。
3、游戲總是伴隨有愉悅的情緒 在游戲中幼兒能控制所處的環(huán)境,表現自己的能力和愿望,從成功和創(chuàng)造中獲得愉快。
4、游戲無強制的目的 雖然課堂中的游戲常帶有一定的強制目的性,但并不需要兒童在游戲中明確這個目的,所以幼兒的興趣仍在于游戲活動的過程中。正因為游戲的這些特點和屬性,使得游戲不僅成為幼兒最喜愛、最基本的活動,也成為課堂教學的有效手段。它促進了幼兒德、智、體、美多方面的發(fā)展。正如陳鶴琴先生所說:“游戲從教育方面說是兒童的優(yōu)良教師,他從游戲中認識環(huán)境、了解物性、從游戲中強健身體、鍛煉思想、學習做人……游戲是兒童的良師?!?/p>
在數學教育中,游戲又有其特殊功能,主要表現在:
(一)游戲可以促進幼兒思維能力的發(fā)展 思維是人類認識活動的核心之一;思維的產生是兒童心理發(fā)展的重大質變。在幼兒的數的教育活動中,有許多數學內容都可以通過游戲來完成,而此類游戲能促進幼兒思維能力的發(fā)展。例如:讓幼兒根據物體的某一特征(顏色、大小、形狀或者其他的特征)進行多種角度的分類、排序活動;用不同的方法使兩排數量相差1的物體變成一樣多;10以內的加減法運算等等。這些活動均要求幼兒改進思維方式,從多方面、多角度進行觀察、思考,加快思維的反應速度,進而促進幼兒思維能力的發(fā)展。
(二)游戲可以促進幼兒分析與綜合的發(fā)展 所謂分析就是在頭腦中把事物的整體分解為各個部分、各個方面或不同特征的過程;綜合就是把事物的各個部分、各個方面或不同的特征總和為整體。所以分析與綜合是思維的基本過程。 在認識發(fā)展的不同階段,分析與綜合具有不同的水平。大班幼兒的分析與綜合,主要是在實際活動中利用表象思維進行的分析與綜合。在傳授幼兒數學知識的同時,教師如果注重綜合能力的培養(yǎng),那么數學教育的許多內容都能提高幼兒這兩種水平,并且能夠促進幼兒學會更高一級的分析與綜合。
(三)游戲增強了幼兒對數學的興趣 幼兒天生就有好奇心。好奇心驅使他們去注視、觀察、擺弄、發(fā)現、探索、并了解周圍的事物和環(huán)境。而游戲恰恰給幼兒提供了這樣一個實踐的環(huán)境,讓他去實現他的好奇心。例如:幼兒在玩二進制猜數游戲時,他們會被一個個造型奇特的玩具所吸引,同時會對老師或者同伴手中的數字或者物品產生濃厚的興趣,并會迫切的提問:“你是怎么知道的?”在這樣的認數活動中,幼兒的好奇心得到了滿足。正是在這種好奇心和探索欲的驅使下,引發(fā)了幼兒對游戲活動的興趣。同時在“玩”的過程中學到了知識,正可謂是:一舉多得、事半功倍。
總而言之:“幼兒游戲就是幼兒本身一種無強制的外在目的的、在假想情景中發(fā)展的一種假想成人實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