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學校研學活動是否合規(guī),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2018年,廣東省教育廳等12部門發(fā)布《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
2023年4月,東莞市教育局等8個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東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工作指引》。根據(jù)《東莞市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管理若干措施》,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變相強制、誘導、勸導家長和學生參加收費的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如果學校在開展研學活動的過程中存在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研學機構選定過程欠透明、費用高昂等問題,則可能違反相關規(guī)定。若你還想了解更多關于東莞市學校研學活動的信息,可以繼續(xù)向我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