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政策為: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外加三門選擇性考試科目。
選考科目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等7門中,選擇3門參加選擇性考試。浙江高考總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按照考生實際考取分數計入總分。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補充資料:語文和數學:考試于每年6月進行,即全國統一高考期間進行考試。外語:年安排2次考試,1次在6月與語文、數學同期進行,考試對象限于當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選考科目:年安排2次考試,分別在4月和10月進行。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1次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