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結構語言學亦稱“結構主義語言學”。
瑞士索緒爾的一種著重研究語言結構的語言學理論。與把語言事實當作孤立的單位加以考察,只注意對它們作歷史比較的比較語言學相對立。索緒爾認為語言是一個完整的、自足的符號系統(tǒng),其中各個成分之問存在著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關系。對語言系統(tǒng)既可作歷時性研究,即研究語言在歷史上的演變過程,也可作共時性研究,即研究一種語言或多種語言在某一歷史階段的情況。結構語言學研究的是語言成分之間的橫向組合關系等的共時性研究。語言中任何一個詞或語句的意義,不是由于它本身的性質,而是由于在語言系統(tǒng)中與別的詞的關聯,如形成一定的對比關系,即“兩項對立關系”等。提出能指和所指的區(qū)分,認為語言實體只有通過能指和所指的聯系才能存在。能指的選定是任意的、約定的,人們可以任意改變詞形而不影響記號關系。能指具有線條特征,各個詞前后相連,語言結構是由這種線條特征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