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學院與其它普通高等學校不同之處在于錄取工作一般被安排在本科二批次或三批次進行,學費標準一般略高于其它普通高校。
共同之處是獨立學院與其它普通高等學校都是國家承認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是指實施本科以上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jīng)費舉辦,以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為主的高等學校。普通本科:是指高考時提前批,一本、二本、三本錄取的本科,還有其他形式可以獲得的本科學歷,如成人自考與助學班等。材料補充:獨立學院有三大特征:一是一律采用民辦機制,所需經(jīng)費投入及其它相關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擔或以民辦機制共同籌措,學生收費標準也按國家有關民辦高校招生收費政策制定;二是實行新的辦學模式。重點是突出一個“獨”字。獨立學院應具有獨立的校園和基本辦學設施,實施相對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獨立進行招生,獨立頒發(fā)學歷證書,獨立進行財務核算,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三是實行新的管理體制。獨立學院的管理制度和辦法由申請者和合作者共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