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房地產模式其實就是政府承擔了“居者有其屋”的義務。
通過低價出讓國有土地,大規(guī)模建設公有住房,打擊投機倒把,保障了人民的住房需求。在新加坡,公寓的比例高達80%,私人住宅的比例為20%。HDB公寓由政府建設,優(yōu)先保障中低收入群體的需求,因此可以嚴格控制售價,房價收入比始終保持在5-6的合理水平。同時,政府嚴格控制HDB公寓的轉售。一個家庭只能擁有一套HDB公寓,一生中只有兩次購買HDB公寓的機會(一次是基本自住,一次是改善)。他們只有住了一定時間才能轉賣,只能轉賣給符合條件的人。通過這一系列組合拳,新加坡得以將房價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新加坡住宅模式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 在強有力的政府干預下實現(xiàn)公共住房的有效供應。
2. 通過階段梯度目標設計細分房地產市場有效需求3.以保障居民居住權為核心,建立多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4.通過嚴格的制度安排,確保有限的居住資源優(yōu)先滿足民生基本需求5.保持房地產政策的相對獨立性和穩(wěn)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