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年2月12日,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哈丁縣一個清貧的農(nóng)民家庭,用他自己的話說,他的童年是“一部貧窮的簡明編年史”。
小時候,他幫助家里搬柴、提水、做農(nóng)活等。 父母是英國移民的后裔,他們以種田和打獵為生。
1816年,林肯全家遷至印第安納州西南部,開荒種地為生。
9歲的時候,林肯的母親去世了。一年后,父親與一位寡婦結(jié)婚。繼母慈祥勤勞,對待前妻的子女如同己出。林肯也敬愛后母,一家人生活得和睦幸福。由于家境貧窮,林肯受教育的程度不高。為了維持家計,少年時的林肯當過俄亥俄河上的擺渡工、種植園的工人、店員和木工。
18歲那年,身材高大(1.93米)的林肯為一個船主所雇傭,與人同乘一條平底駁船順俄亥俄河而下,航行千里到達奧爾良。當上總統(tǒng)后,由于是鞋匠的兒子,受人侮辱。他的一個手下在紙條上寫了“笨蛋”傳給林肯。林肯看后,不但沒有生氣,反而幽默地說:“我們這里只寫正文,不記名。而這個人只寫了名字,沒寫正文。”